逢甲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公告

(110)校遴會字第110028號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7日

主旨:茲公告逢甲大學校長遴選辦法及作業程序,並自即日起受理推薦。

說明:

一、本校校長任期即將屆滿,依據逢甲大學校長遴選辦法規定,將進行新任校長遴選工作。

二、接受推薦時間自即日起至民國110年12月17日止,推薦函請投擲: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100號 逢甲大學董事會;或傳真:04-24521974;或email至 trustees@fcu.edu.tw 。

遴選辦法及推薦表格如附件,推薦者資格如下: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現任校長推薦。

(二)本校專任助理教授以上五位教師聯署推薦。

(三)本校各地校友會現任會長一位及校友四位聯署推薦。

以上各項推薦人以推薦一位校長候選人為限

三、依據逢甲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110年11月26日第一次會會議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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