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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您好:

光陰荏苒,時序又入夏暑。本校積極迎接時代考驗的步伐未曾鬆懈,除了持續落實推動教學創新、強化各項教學研究軟硬體設施外,更積極延聘優秀師資,以提升教學品質及整體競爭力。 

112 學年度第一學期學雜費繳費期限至 112 年 9 月 4 日截止,請務必如期辦理完成,以免因逾期未完成繳費而使相關權益受損(依逢甲大學學則第 41 條第 1 款規定,逾期未完成繳費註冊應予退學)。若因故無法如期繳納學雜費者,請依逢甲大學學雜費緩繳作業要點提出緩繳申請,逾核准緩繳學雜費期限,經催告仍未於規定期限補辦繳費註冊者,應予退學。 

為協助同學減輕家庭經濟負擔,能安定就學,本校每年皆提撥相當高額的獎學金及助學金,並以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為安定就學窗口,辦理就學貸款(每學期均須至臺灣銀行辦理就學貸款對保,並完成校內線上申請)、就學優待減免、低收入戶免費住宿、弱勢助學、校外獎學金、急難救助金及學生團體保險等業務,請參閱本校學生事務處安定就學網頁(https://student.fcu.edu.tw/assistance/) 或電詢生活輔導組(04-24517250 分機 2515)。另外,教育部也提供許多補助就學的獎助學金資訊,可由教育部網站,點選「師生園地/圓夢助學網」查詢。有關「學生團體保險」屬非強制性,選擇不參加此保險之學生,須填具切結書於 112 年10 月 11 日前至生活輔導組辦理,請參閱本校安定就學網頁「學生團體保險」之規定。 

此外,本校為維護學生安全,關懷及救助遭遇急難之學生,除可向各系所生活導師申辦急難救助金外,另設有校安專線(04-24517250 轉 2222),24 小時協助需要幫助之學生解決各種生活、安全之問題,提供您最好的諮詢及服務。 

盛夏之際順祝同學們
平安如意

逢甲大學教務處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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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辦理事項時程及說明請參閱附件(如:註冊繳費、休退學退費標準表、緩繳、就學貸款、就學優待學雜費減免、低收入戶免費住宿、弱勢學生助學金、深耕助學金、生活助學金、弱勢學生校外租屋租金補貼、急難救助業務、學生團體保險、兵役緩徵或緩召申請、校外獎助學金、校內獎學金、選課、辦理在學證明、申請獎懲紀錄操行成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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