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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S宣導 全民防疫網 SARS分級照護

200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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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防治疫情,提高感染者治癒率,行政院衛生署已擬定「防治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分級照護方案」,確立由各層級醫療院所共同參與防治SARS、擴散分區集中隔離治療之作業原則,建構全民防疫網,並就各縣市衛生局轄區分別成立SARS防治醫療網,區分為「基層診所」、「SARS初診醫院」、「SARS複診醫院」、「SARS治療專責醫院」及「醫學中心」等層級,從衛教、篩檢、轉診及收治,分級提供不同之防治功能與任務,目前已全面開始運作。 SARS分級照護之層級與原則如下: 一、醫學中心:專門負責照護病情嚴重之SARS可能病例。 二、SARS治療專責醫院:負責收治SARS疑似病例與可能病例。 三、SARS複診醫院:負責病例的篩檢、治療與病例轉介,由區域醫院中指定。 四、SARS初診醫院:收治低度可疑且需進一步診斷之病患,承接SARS複診醫院下轉診斷後認為「非疑似SARS」、或得在初診醫院觀察治療之病患。 五、基層診所:可提供一般民眾之一般診療。 為促使上述方案能充分發揮功效,中央健康保險局特別提出呼籲:對於沒有接觸或旅遊史,例如最近根本沒有去過醫院、也沒有出過國,目前也並非居家隔離的民眾,如果出現發燒、或有鼻炎及/或喉嚨痛、腹瀉等感冒症狀者,建議可以就近在住家附近經常就醫之診所或SARS初診醫院就醫即可,由診所與SARS初診醫院診療病患,以提供病患適當之診療與轉介協助。 如果民眾本身或家人有接觸、或旅遊史、或目前正在接受居家隔離,若出現高於38℃之發燒,建議不要自行就醫,可以撥打119,請求協助送至SARS複診醫院( 醫療資源不足地區得轉送SARS初診醫院)就醫。為 了保護民眾及隨同人員,請一律戴口罩,由SARS複診醫 院提供完整的篩檢,並視病情給予適切醫療。(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