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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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4
【財法所訊】本校財經法律研究所刑事訴訟法授課教師、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前院長洪文章法官,特別安排財法所學生於10月18日前往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校外教學。
當天由洪文章法官與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現任院長陳東誥法官親自接待,學生參觀了臺中分院後,並與陳院長進行一場座談活動。陳院長提到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在民國51年創始於臺中市霧峰區,嗣又因案件不斷增加,且為便利民眾於一、二審同地洽公,避免兩地奔波,經幾度遷移,於民國89年於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現址落成啟用,與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合署辦公,服務轄區民眾。
兩位法官也與學生討論現今發展中的人民觀審制度、陪審制或參審制之利弊與對我國司法制度發展的影響,及如何提升人民對法官公信力,以加強我國法治觀念與對司法的信賴度。另外,亦安排學生進入民事庭與刑事庭旁聽實際案件的審判,並藉由兩段宣導短片的介紹,讓參訪學生了解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的程序。最後由院方安排於模擬法庭讓學生角色扮演,分別扮演法官、檢察官、律師與原告、被上訴人等角色,學生可提早感受未來進入司法機構時,可能面對的種種挑戰。
本次參訪目的是幫助學生接受課堂上的專業知識培訓外,也有機會觀察法院的實際運作,同時了解未來司法制度發展的趨勢,期許學生能以成為一名驕傲的法律人為目標,對司法界有所貢獻。
本校財經法律研究所於10月18日前往法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參訪。(照片/財經法律研究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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