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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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5
【國際處訊】本校自1977年4月29日與美國加州州立大學長堤分校簽訂學術合作交流計畫後,開啟本校與國際地區高等教育機構學術合作機制。經歷30年的校際國際學術合作發展,本校與泰國基督教大學於2009年2月19日在本校國際事務處簽訂學術交流備忘錄,該校成為逢甲大學與國際暨大陸地區第100所合作交流學校,為本校國際學術交流合作開啟一個新的里程。
當年第一所與本校建立學術合作計畫的加州州立大學長堤分校,是由該校國際教育中心凌百利主任(Dr. Russal Lindquist)與廖英鳴前校長在丘逢甲紀念館之國際會議廳所簽訂。兩校交流之內容包括:師生以一年為期,一對一的交換方式,同時在雙方互惠的原則下,無需繳交學費,逢甲的師生欲申請長堤分校,加大特予以免繳申請費。
近年來在全球高等教育國際化與大眾化的趨勢下,本校於2003年8月整合校內國際學術交流與國際學生相關業務單位,成立「國際事務處」,統籌規劃校內國際地區相關學術與教育事務的辦理,國際事務處除注重將校內教學與研究能量的對外推展,並積極擴展國際社群網絡,以期藉由國際上具發展能力之友好夥伴,協助合作開拓教學研究能量,並協力完成亞太知名大學之目標。經由多年辛勤的推展,本校學術研究與教學品質已為國際間高等教育機構肯定,進而促使校際合作關係的飛躍成長。2008年8月至2009年2月間與本校簽訂合作關係的國際與大陸地區大學校院高達28所,並進而達成交流合作學校百所目標。
逢甲大學於各地區交流合作學校分別為:歐洲27所(英國、法國、德國、芬蘭、比利時、瑞典、瑞士、匈牙利、捷克、波蘭、冰島、斯洛伐克、俄羅斯及荷蘭等14國)、美洲16所(美國)、亞洲23所(日本、韓國、菲律賓、越南、泰國、馬來西亞及印度等7國)、澳洲1所、非洲1所(埃及)及大陸地區32所(含香港)。與各校交流合作項目包含:教育行政交流、學術出版品交換、交換教師、學術研究合作、實驗室合作、交換學生、雙聯學制合作、暑期短期學習活動等,國際事務處將積極促成校內各單位與交流合作學校之深度合作,以期藉由各項交流合作達成發展目標。
1977年本校廖英鳴前校長(左1)與加州州立大學長堤分校凌百利主任(中),簽訂學術合作計畫,成為本校第1所國際交流學校。(照片/校史室提供)
2009年本校張校長(左3)與泰國基督教大學Janjira Wongkhomthong校長(右3)簽訂學術交流備忘錄,成為本校第100所合作學校。(照片/國際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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