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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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5.17
【本報訊】本校專任教職員團體保險自費案,自即日起至五月底開放中途加保一次,保險期間為90年6月15日至90年12月15日,適用對象為教職員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之父母。投保年齡:教職員、配偶及父母以75歲為限;子女出生且正常出院14日以上至23足歲在學未婚者;70-75歲者則僅承保意外險、傷害醫療乙型、傷害醫療丙型。保險費用採月繳方式,由教職員薪資帳戶中扣繳。詳洽人事室黃楨雅(分機/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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