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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築理想生活圈 本校會同警方整頓交通與攤販

200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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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本校正門外逢甲路違規停車及文華路違規攤販問題日益嚴重,妨礙師生進出校區的交通並造成髒亂;部份違規攤販甚至非法成立所謂「觀光夜市促進會」,竟欲公然在文華路上擺攤佔地。社區民眾與本校已屢向台中市政府反映,請求速謀解決。
由於事涉師生安危與權益,刻不容緩,劉校長率同李副校長、吳學務長、楊總務長等相關主管,邀請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蔡崇本分局長、該局第一組顏松青組長、西屯分駐所吳龍得所長、逢甲商圈自治發展協會曾木川理事長,以及學生會會長林志謀、學生會評議委員會主席黃昭明等人,於三月廿三日召開座談會,達成多項共識,並獲蔡分局長當面承諾:「全力依法整頓及取締逢甲路與文華路之違規停車及攤販」。
逢甲路違規停車問題,整頓做法將分為三階段進行。
一、宣導期:自4月9日至4月22日為期兩週,由學務處擬定計畫,宣導守法停車觀念以及未來取締違規停車之做法。二、勸導期:自4月23日起至4月29日為期一週,每日07:30-17:30,由生輔組協調志工在逢甲路勸導學生勿違規停放機車。在此期間,警方亦將調派員警取締違規停車;本校則派出兩名交通輔導員,社區發展協會派出兩名保全人員共同協助執行。三、執行期:4月30日起,本校每日07:30-24:00時派出交通輔導員兩名,會同社區發展協會的兩名保全人員,現場勸導民眾勿在逢甲路兩側違規停車,警方亦將支援警力,嚴格取締違規停車。
配套措施包括:一、本校將開放福星路的租用停車埸,供學生免費停放機車;並於每日19:00-01:00 供民眾停車。二、由逢甲商圈自治發展協會勸導商家,盡量利用17:00時至凌晨12時以外時間進貨,以免因卸貨影響交通,並開放騎樓前空間供機車停放。三、每日18:00後,逢甲路兩側禁止汽機車暫停,維持暢通。
文華路違規攤販問題,整頓做法如下:
一、警方同意配合逢甲路交通勸導期間同步取締該路段違規攤販。
二、本校持續勸導攤販自行拆除懸掛在文華路圍墻之廣告物。
三、該路段是否准許民眾路邊停放機車,本校將與台中市政府研商可行性。
四、4月9日起,行政大樓後方停車場於18:30後開放學生停放機車。未購停車牌的學生機車,每日18:30後亦可停放校內,但須於當日24:00前駛離。
五、本校夜間將不再提供民眾停車。
六、本校將利用網頁公布優良商店,鼓勵同學不向違規攤販消費。
劉校長感謝警方的整頓決心,也表示將全力配合所需的人力與經費,甚至考慮自行租雇拖吊車提供警方使用,務必徹底解決問題。他同時也呼籲全體師生同心協力改善週邊環境,由精緻化的校園擴大為精緻化的社區,共築理想的大逢甲生活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