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教育課程(24學分)
“ 二大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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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共同必修課程 (12學分) -
中文思辨與表達(4學分)
大學基礎英文(4學分)
大學精進英文(4學分)
體育(2學分):一年級必修,上下學期各 1 學分,但不計畢業學分。 -
通識選修課程 (12學分) -
不分領域自由選修,每學期開設逾200門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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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逢甲大學通識教育課程修課要點】
校共同必修課程
12學分
中文思辨與表達(4學分)|人文社會學院國語文教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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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基礎英文(4學分)|人文社會學院外語教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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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精進英文(4學分)|人文社會學院外語教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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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2學分)|通識教育中心體育教學中心 **不計入畢業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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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選修課程
12學分
通識選修課程需自行選課,合計修畢12 學分始符合規定。
社會創新學院、創能學院、圖書館MOOCs、各學院之跨域專題課程得申請認列通識選修課程,並以4學分為上限,但同一課程不得重複認列。(相關認列課程請參照網路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