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景
培育能代表逢甲精神與價值的學生典範
為激勵學生在大學期間全人發展與追求卓越,逢甲大學自114學年度起推動「榮譽學生制度」,旨在表彰於競賽獲奬/學術成就、跨域學習、國際參與、專業實習、公共服務與領導表現等面向有卓越跨域表現之應屆大學部畢業生,建立具象徵意義之榮譽身分,形塑具有典範影響力的學生社群,強化校園榮譽文化。
專屬榮譽與獎勵
成為榮譽學生,您將獲得不僅僅是一份證書。
職涯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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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申請資格與審查要點
學士班
- 115級應屆畢業學士生申請,惟因獲准修習雙主修、輔系或雙聯學制,並經核准延長修業年限後完成畢業條件者,得不受前述限制。
- 需在逢甲大學修業滿5個學期(兩年半)以上,歷年學業總成績班排名前50%(四年制採計至第7學期,五年制採計至第9學期),且無申誡或警告(含)以上處分紀錄者。
日間學制碩士班、博士班學生
申請人須經所屬教學單位(所、學位學程)推薦,並於符合下列各項資格條件後,檢具具體佐證資料提出申請。
- 申請人應於規定之修業年限內完成畢業要件,且在學期間無申誡或警告(含)以上處分紀錄之研究生。
- 申請人須自行評估進度,應確保能於 115 學年度結束(115年7月31日)前順利通過學位考試,並完成學位論繳交。
學士班與日間學制碩士班、博士班學生除前述基本資格條件外,申請人須於下列五大領域中,具備至少兩項不同領域之傑出表現,並需於申請時檢附相關具體佐證資料以供審核。研究所學生之傑出表現採計範圍,得涵蓋其於本校歷年就讀期間(含大學部及研究所階段)之各項績優成就。
(審核範例檔案下載:逢甲大學榮譽學生申請-各領域表現自述與實蹟佐證)
競賽獲奬/學術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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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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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務與領導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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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日程
採線上申請,需檢附具體佐證資料
3/05(四)-3/31(二) - 線上申請
5/20(三)前 - 公告115級逢甲大學榮譽學生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