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中心支援資訊電機學院所屬各系提出「專題研究計畫」,依「器材中心專題研究元件一覽表」(附件一)支援各系老師及學生所提「專題研究計畫」所需元件。
二、 各系老師及學生申請前列「器材中心專題研究元件一覽表」之元件,須提供本中心「專題計畫書」之電子檔及紙本文件各乙份,且紙本文件須由資訊電機學院所屬各系老師或各系主任同意並簽名,其中電子檔發送至本中心指定電子郵箱,列印紙本文件送交至本中心辦公室(電通館B07室)。
三、 各系老師及學生申請前列「器材中心專題研究元件一覽表」之元件,須填報本中心「專題研究元件申請單」(附件二)之電子檔傳送至本中心指定電子郵箱,並親至本中心辦公室填寫紙本文件。
四、 本中心收到各系老師及學生申請之「專題研究元件申請單」後,經本中心主任核定元件數量後,通知申請人至本中心辦公室領取本中心主任核可之專題元件數量;領用人領取專題元件後須於「專題研究元件申請單」簽名確認。
五、 本中心擁有合理分配及統籌規劃專題研究元件之權責。
六、 本注意事項經本中心會議通過,陳請院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